本課程將廣泛含蓋環境問題的成因、因應制度及執行成效的評估與檢討。雖然在基本上為法律課程,強調法律制度與環境問題的整體界面,但內容並不限於法律,而是廣泛地結合生態、經濟、政策、科技等面向,作政策法(policy law)的分析與探討。
本課程同時也是通論課程,內容將含蓋絕大部分的環境制度問題,包括:環境權的論爭、環境立法與環境管制結構、環境管制與民眾參與、公害糾紛形成與處理、污染防制費的徵收與經濟誘因、環境影響評估、環境責任法、環保的行政訴訟、環境協商、環境行政程序、國際環保議題、國際環保公約、永續發展理念的形成與發展等。較專門的課程,為開授於法律研究所的「環境法專題研究」 |